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教发[2011]204号),推进协同创新,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对接工业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辽宁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能够为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的67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1)提供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二、遴选方式
省教育厅将组织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答辩,专家论证,确定第三批对接工业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基地,并通过辽宁省教育厅科技专项计划给予支持。
三、答辩内容
1.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基础条件;
2. 与辽宁省67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的合作情况(和哪些企业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已转化哪些技术和成果?经济效益如何?要求有实物图片和技术成果简介);
3.2013—2015年的三年合作规划(拟和哪些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拟转化哪些技术和成果?预计未来经济效益如何?请按年度分解)。
四、答辩要求
自述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请用PPT演示。(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
1、请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填写《与辽宁省工业产业集群对接的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于2013年1月27日前发送电子版至信箱haotao@。
2.《辽宁省67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基本情况表》和《与辽宁省工业产业集群对接的科技平台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
3、联系人:郝涛 ;联系电话:84708165,15042457875
技术研究开发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辽宁省67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