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2020年第一批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发改〔2020〕80号)。现就本次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请拟申报单位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大发改高技字〔2018〕38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的具体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领域
围绕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为重点的生命健康领域。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部、学院严格按照申报领域及《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
拟申报单位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附件2)编制申请报告,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登记表》(附件3)并由二级单位审批推荐。因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拟申报工程中心所在二级单位可通过邮件、微信等网络形式审批。
上述《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登记表》及二级单位网络审批截图请一并于2月11日11:00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wangchen8825@。纸质版《申报登记表》请于开学之日起两周内补交至主楼518。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随时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晨 联系方式:1319014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