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的精神,不断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大连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大连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拟申报单位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大发改高技字(2018) 388 号,附件1)的具体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二、申报领域
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健康、节能环保、数字创意。
三、申报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创新发展。若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公司注册时间不得少于3 年,申报时前2 年每年的销售收入应在3000 万元以上。在工程研究中心总投资规模中,申报时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不得超过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他80%的投资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研究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申报途径
请各学部、学院严格按照申报领域及《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相同(相关联)领域不得重复申报。
拟申报单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登记表》(附件3)并由二级单位审批推荐。
四、材料报送
1、《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电子版请于6月29日11:00前发送至wangchen8825@,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请于6月29日11:00前提交至主楼518。
开发院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8470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