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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月】我校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获得国家法律保护
2011-05-20 00:00  
        日前,记者从学校办公室获悉,我校申请的包括“大连理工大学”、“大工”、“DUT”以及学校徽标在内的共11个类别、22件标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批已全部注册成功,我校校名、校徽这一重要无形资产从此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校名和校徽是学校长期发展中积淀的一项非常宝贵的无形资产,申请商标注册,是对学校无形资产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主要目的是依法防止学校名称、标识等被滥用或盗用,维护和彰显学校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2007年,针对社会上逐渐出现并增加的以我校校名为主体的侵权事件,经学校批准,学校办公室开始着手我校校名、校徽等标识的注册事宜。经过广泛调查摸底,查询国家商标数据库,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了在教育培训、技术研究、医疗保健、餐饮娱乐、法律研究、运输旅游、施工监理、金融服务、商业管理、书籍杂志、电子产品11个类别申请“大连理工大学”、“大工”、“DUT”以及学校徽标共计22件标识的法律保护。在经历了为期三年的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商标公告期等一系列程序后,目前我校已经获得国家商标总局核准颁发的注册证书。(辛文)
  责任编辑:宋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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