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创新平台与校外研究院

关于组织2012年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9-17 00:00  
 各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推进大连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12年大连市发改委将继续开展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材料、智能装备、集成电路、医药、生物育种

二、申报要求:

1、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应为本行业优势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30%,已确定法人实体组建方案;

2、市级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在本行业应具有明显优势,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时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0%

3、申报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的具体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申报市级工程实验室按照《大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的具体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4);

4、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的编制均需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 

请各学部(院、系)按照申报领域,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老师进行申报工作,申报老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类平台申报登记表》(附件5),由所在学部(院。系)出具相关意见,学部(院、系)对资金申请报告及其附件进行严格核实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21014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类平台申报登记表》连同申请报告一式八份(含电子文本)报送技术研究开发院技术开发与基地发展部(南门科技园大厦508室)。

四、联系人:

学校联系人:杨翠翠     郝涛

联系电话:  84709409   84708165   

电子邮箱:haotao@

 

发改委联系人:郭惠苓

联系电话:83632389

附件1: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2: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3:大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大连市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类平台申报登记表


技术研究开发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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