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创新平台与校外研究院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2012-04-16 00:00  

各学部、院、系:

为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进一步提升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结合辽宁省、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经批复为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并运行1年以上(2011531日前批复),且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获得辽宁省发改委批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获得明确的省财政资金支持;

获得大连市发改委批复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获得明确的市财政资金支持,并在申报国家前已通过验收。

(二)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确定的重点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体研发基础原则上应达到条件:1、总人数不少于50,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4、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以上基础条件情况请在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一览表(附件一)做具体说明。

二、具体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学部(院、系)组织相关老师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附件二)的有关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提纲见附件三)。

辽宁省发改委择优推荐不超过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进行申报,大连市发改委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进行申报  

在各级发改委主管部门审核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将按程序对方案进行合规性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命名。 

2、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256前将《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类平台申报登记表》(附件四)、《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览表》、《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7份(另附电子文本)报至技术研究开发院技术开发与基地发展部(南门科技园大厦508室)。

 

学校联系人:郝涛

电话:84708165

电子邮件:haotao@

 

附件一: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三: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

附件四: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类平台申报登记表


技术研究开发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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